失戀三十三天 |Day 5 | 失戀以後認識到的自己

在開始之前請先讓我感嘆一下這首歌曲為什麼已經是 13 年前(遠目)不過這幾天想著想著突然就想到這首歌,所以就算 MV 滿滿年代感還是必須放上來分享XD

和 7 Things 一樣,比起前面劈哩啪啦的心情 murmur,今天想條列一下我在這段感情裡面學到的事情:

  1. 我渴望愛與被愛
    這部分可能前面幾篇裡有稍微提到,在這次曖昧以前,雖然也是會嚷嚷著想要脫魯、想交男友,但其實內心一直有一種冷漠又疏離的感覺,堅持一個人也能過得很好、我不需要愛情來擾亂我的生活,那種想交男友的心情更接近「因為其他人都在種花,所以我也想挑個盆栽」這種態度,我不願意承認偶爾在一個人的夜晚也會覺得有點孤單、也不願意踏出我心裡安全但空洞的高牆去真正地交流感情。
    但這次在相處之中慢慢陷落,又突然被迫抽離這種戀愛感覺的時候,我才發現,原來好好地喜歡一個人是這麼快樂的事情,和喜歡的人相處的時候,如果你也是有看過柔美的細胞小將這部漫畫的人,請容我引用一下,就像是腦內啡演唱會一樣,就算只是在副駕一邊坐車一邊漫無目的閒聊,大腦也會覺得好快樂好快樂,明明沒幹嘛,但就是很喜歡那個當下和他相處的時光。
    以前只相信「每個人都是一座孤島」這句話,現在才知道,就是因為我們是孤島,所以我們才需要連結、才需要情感,就算最後的結局沒有在一起,我也終於了解到,沒有必要害怕進入感情,因為只要好好活在當下,有認真地感受到,那就算受傷其實也是很值得的事情。
  2. 我是善良的
    特別把這點列出來有點尷尬又有點荒謬,但以前別人稱讚我人很 nice 或是很善良的時候我都只會覺得那是因為他們沒見過我內心的黑暗面XD 不過這次就算客觀來說那個曖昧對象其實對我有點壞或是有點渣男(?) 我也始終不想、或是覺得沒有必要譴責或是批評他,在他說我是生活白癡之類的拒絕的話的那天,最後的告別我也很真誠地向他道謝了,可能是因為連我都覺得我很有風度(?)、某種程度終於達到了我對自己的要求,所以現在才可以認可這件事情。
    就像以前如果感受到對方對我有意思、但我並沒有同樣感受的話,也都會盡快委婉地明示暗示要當朋友就好、或是及時踩剎車,這次的暈船就是因為對方從頭到尾都表現得像是這份好感是雙方都有的一樣,才讓我困惑到不行,最後我想,也許他就是那種會濫用別人善良的人,這件事情可以算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但我終於知道我不會做出一樣的事情,而這份不想傷害對方的心意、其實就是善良。
  3. 受傷了是可以修復的
    如同 Day 1 提到的,我從來沒有失戀過(?),所以也無法判斷失戀到底是什麼感覺、該怎麼處理,也不是之前在人際或是其他面向上沒有受傷過,但都是小小擦傷的那種感覺,不算是真正的體會心碎,這次老實講畢竟只是曖昧未果,也沒有到心碎,但就是從被甩那種不甘心又受傷的感覺之下,發現自己其實只會更想要變得更好、過得更充實。
    失戀之後沒有時間停下來自怨自艾,因為還有太多想體會跟想感受的事情了,這種由內而外想要變好的感受讓我覺得好震驚哦,原來大家常說的 what doesn’t kill you makes you stronger 是真的,想開始變好的確是因為他,但不是為了他,這次我終於發現,原來一個人的內心是可以湧現出很大的力量來修復、和面對挫折的;而體會到這點,就會更有勇氣去面對下一次的挑戰和未知,以前有點躲在自己的舒適圈裡逃避衝突、逃避尷尬,不想認識新朋友也不想跨出去,現在只覺得,真想多認識這個世界一點,並不是從此以後不會再難過,而是體會到了那些難過終究會淡去,可是經歷過的美好不會被抹滅。
  4. 還有好多話想說
    這個就是字面上的意思XD 發現自己其實有好多想要分享、想要講出來的(也因此才會有失戀33天的系列哈哈),在過去和朋友相處的時候我通常都是聆聽的那一個,有時候如果對方不是特別會留意的人的話,甚至會變成我聽對方講整場的那種相處,在那種一對一的見面散會時,有些人偶爾會有點內疚或是突然有點不好意思地跟我說「抱歉今天都是我在講」之類的話,那時候的我真的一點都不介意,和某些沒那麼交心的朋友單獨見面的時候甚至會有意識地都讓對方講話還偷偷感到慶幸,有點像是為了表面上的交際(類似那種「哦哦我們感情很好上個月才見面哦」那種感覺?)而見面,所以到場之後就按下開關讓對方講話講滿兩個小時或吃完一頓飯,我們就可以交差然後道別,當然更多相處的時候沒那麼誇張,純粹就是我不太習慣表達自己的意見和想法,所以乾脆多多聆聽比較容易。
    這次感情的失敗我想最大的原因、或是我最想改正的地方就是表達,以前太習慣那種放著讓別人講話的相處了,而忘記交往或是談戀愛並不是像久久見一次面的朋友一樣可以他一個月分享一次他的事情,交往、或是和朋友相處,都應該要是雙方感情和意見的交流、而不是單方面的表達,過去我偏向自己消化掉所有的想法、或是就靠著向對方提問來釐清,不過從現在開始(正如你所看到的系列文章),我想慢慢學會多說一點話。
  5. 我還可以喜歡別人
    在認識這次的曖昧對象之前,完全就是感情上荒蕪很久的人,就算有在交友軟體上左滑右滑努力配對,也都沒有認識到真正很動心的人,一度覺得自己是不是因為總是要求完美所以會沒有辦法真正全心全意地喜歡一個人。所以這次失戀其實蠻開心的,因為我終於體認到我還有喜歡一個人的能力,而且不用是高富帥或是完美無缺我也會喜歡,原來我可以看見一個人的好和不好,然後依舊選擇去喜歡對方,以前安慰我只是沒有遇到對的人這句話是真的,遇到的時候就會知道了,我想我喜歡這樣,好好地打開心扉去認識人、喜歡就是喜歡,那樣就好了。

最後承認我湊不到七點,無法與開頭的歌曲完美呼應XD
不過失戀的第五天,我更認識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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