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戀三十三天 | Day 18 | 為什麼想脫單?

今天附上的是私藏已久的 Kodaline, 歌詞、旋律到 MV 我都很喜歡,是那種久久想起來都會特別跑回來重複撥放的歌曲~

這陣子一直在納悶,一直強調一個人生活也能過得很好的我到底為什麼想脫單呢,或是說好像有些時候認識異性的起頭就會以一種,審視我們能不能在一起的那種心態去接觸,而當好像有機會更進一步的時候就會開始猶豫要不要拿下來、或是感受到自己的得失心,以前其實沒有刻意思考過想要脫單這件事情,不過今天想要花點時間來梳理一下這部分的想法。

「努力讀書考上好學校、找個好人家嫁了」大概是老一輩傳統一點的觀念,雖然我自認在開明的環境下長大,但也是自從上大學後就開始被親戚調侃探詢交男朋友了沒以及自己也看了不少俗套的愛情喜劇(沒辦法我就買帳),真的要很誠實地說的話,我的確是想走在一個世俗認為成功的道路上,我想要有好的學歷體面的工作跟幸福的感情生活。

好的學歷和體面的工作,都是自己努力努力就可以爭取的,但幸福的感情生活不知道為什麼過去的我怎麼努力都不太對,太積極被說女生倒貼不會被珍惜、太被動又被說這樣人家怎麼知道妳對他有意思馬上就放棄追下一個之類的,總之一方面我拉不下臉來學習男女感情之間的應對方式、一方面又想要相信是妳的就會是妳的,所以不想努力,但不努力不代表不想要,只是得不到想要的。

我想我到今天寫下來才發現,我對於感情一直是一個彆扭的心態,基於自尊心不想承認自己想要但得不到、又不願意去努力爭取,導致一直在一個很匱乏的狀態,而這樣的匱乏長期矛盾下來,好像就變成了一個否認自己的人,就像你不準備就跑去面試二十間公司結果只錄取了五間薪水低你又沒興趣的公司,不好好認真準備然後朝自己有興趣的職缺投遞、卻開始懷疑自己的能力,然後那五間公司明明也願意錄取你但你又不甘心就這樣將就,所以一邊抱怨自己失業、一邊猶豫到底要不要先為五斗米折腰。

先說如果是為了生活我哪次不折,但感情呢,單身怎麼樣、不單身又怎麼樣呢? 網路上看過的厭世文句講過「單身是一種選擇,只不過是別人的選擇。」,以前頂多跟朋友嘴砲講講,但今天忍不住覺得,為什麼我們會有意識地選擇進入一段關係然後用心經營,卻不常有意識地選擇單身好好過日子呢、單身明明就是自己的選擇,為什麼不好好面對這樣的選擇呢。

回想過去那種不健康的心態,想脫單更多的是想證明我也是不錯的哦,找的到一個不錯的人談戀愛,證明自己是值得被愛、值得被看見的,那些說戀愛是大學的必修學分的玩笑話到了後面以類似讓我們追逐著光鮮亮麗的方式要求自己,找到一個高富帥的男友就好像在台積電或是外商銀行上班一樣,讓人稱羨。

那時候面對感情,更多的是想證明自己,然而越是想透過感情來證明自己就越在感情被否定的時候否定自己,喜歡我的我不喜歡、我喜歡的不喜歡我,有一段時間我都因為這樣覺得自己是感情爛貨,「為什麼不能好好地喜歡一個也喜歡我的人?」大概是像 Gordon Ramsay 拿兩片土司夾住頭問對方是不是笨蛋三明治一樣這樣逼問自己。

可是為什麼要? 為什麼對方喜歡我我就要喜歡對方?或是為什麼我喜歡對方就一定要得到在一起的結果呢? 以前我從來沒有想過這些問題,現在我知道是因為那時候我想要得到「我交到男朋友」這個結果來證明自己是值得、是世俗定義的成功的,幸好現在不是了。

之前看 This Book Changed my Love Life 這部影片介紹《How to not die alone》裡面(對我很想看這本書但還沒看所以只能先引用引用書籍的影片)提到 Decide, don’t slide,強調著有意識地做出選擇的這件事情,例如不要得過且過、和沒多喜歡的人在一起然後年紀到了就結婚,要真正地討論過、思考過再去決定,請容我在這邊偷渡一下這個觀念,決定我現在要有意識地選擇單身。

因為我不想要再追逐「脫單」這個結果了。
我想要過好我自己的人生、散發舒服的頻率,如果有一天剛好遇到頻率相同的人,再來慢慢決定要不要一起生活,我依舊不排斥、或甚至偷偷的還是有點想交男朋友,但比較像是現在已經工作有薪水還是會忍不住想買刮刮樂的感覺,而不是身上只剩一百塊還要孤注一擲買大樂透。

失戀的第十八天,我喜歡單身的生活,也不排斥讓這樣的生活加入一個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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